昨天去村里了解了一下,看到了图纸。意思自然村落自建房,需要按照官方设计的图纸建,先不说户型结构的合理,以及外观的好差。个人理解,自然村落,就应该是每个农户自己建理想的户型和外观,那才体现自然村落。政府只要控制占地平方和总高度就可以了。希望放开户型政策,能够真正体现自然村落的风貌,这个这是其一。 第二个就是看了这些个图纸,楼房总高都在十米以下,那么问题来了,我左邻居的房子是不久前建的,总高度大约11米5以上,不算屋脊。如果我按照现在的要求建,实际要比邻居低近2米了(邻居面积大屋脊也要高出不少)。新建房屋面积小算了,为国家省地,为国家建设出力。空间也要省下来,不知道镇府以后在上面还要建高架吗? 并不是非要高出邻居的房子,能够持平,是理想。或者稍微低个十几二十公分,从远处看不出来就可以了。一下子低个近两米,年轻人或许接受,老年人能够接受吗。说难听的,自己即使接受了,也得接受旁人,亲戚的闲话。 其三,关于地基的高度。按照镇府管理单位的要求,地基高度要自己出面,去协调。要求每个邻居签字同意才可以。一个村落有十几个邻居。个人觉得这个办法有瑕疵。我右邻居比我家高,左邻居比右邻居还要高,我是按照谁的高度走呢。按照左邻居走,找右邻居签字他会高兴吗。(因为按照左邻居走,就会比右邻居高不少)。按低的走,我想谁也不愿意吧。所以为了邻居生活和睦,这个问题镇府不应该甩锅给农户。万一有个别邻居,以前有疙瘩的,(打个比方,自己是以前没有的,就怕现在因为建房而产生矛盾)不愿意签字那不是建不成房屋了吗。所以个人建议,地基高度镇府出面统一,左邻右舍发生矛盾 的概率应该会降低很多吧。 以上纯属个人想法,如有说错请勿喷。若有关领导看到,望能采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