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40元 居各省(区)首位
2019-01-23 09:44 浙江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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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关,收入牵动民心。1月22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发布消息:2018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40元,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分城乡来看,2018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574元,在上年首次突破5万元后继续增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02元,分别连续18年、34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不但城乡居民收入持续保持领先,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也为全国各省(区)中最低。201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36:1,比上年缩小0.018。
如果说居民收入是地方经济的晴雨表,那么浙江居民收入的常年可持续增长、平衡性增长,便直观反映出浙江经济有品有质有实力。
经济活 增收快
数据显示,2018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4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7612元,名义增速比全国平均高0.3个百分点。
在收入基数全国靠前的前提下,还保持着优于全国平均的增速。这成绩,足以让浙江骄傲。可以说,老百姓收入代表的是浙江经济发展的“里子”。
作为名副其实的民营经济大省,目前浙江民营经济占全省GDP总量的65%,贡献了全省54%的税收和80%的就业岗位。平均每11个浙江人中就有一位老板,每33个浙江人中就拥有一家企业。
民营经济活跃,老百姓就业机会多,收入增长也快。2018年,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148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898元,分别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6%和62%,增速分别达到8.1%和9.3%。
有青山 农民富
冬日的淳安县枫树岭镇下姜村,一尘不染的石板路上,时常可见一队队游客。2018年,该村接待游客突破40万人次,而前一年是11万人次。游客多了,下姜村老百姓的口袋也鼓了。
近年来,通过美丽经济、乡村民宿、农村电商、山村特色种植养殖等多种途径,我省乡村振兴大步向前。尤其是守着秀山丽水的农民,真正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致富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