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Xcb'qU!2-^
%b>Ee>rdD
意思就备案了可以用满七年。 Lnc>O'<5P9
.$zo_~ mR
/TScYE:$HE
下面这么翻译了, xeW}`i5_w
>{eGSSG0
也就是说,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如果继续违法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处以300-5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被没收车辆。 !Q=xIS
~m&q@ms&
64l(ru<
这样子如何理解?这不是有自相矛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