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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枉在吾悦捡到钱包不还。还在网上发帖诽谤我【被投诉人有回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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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21-08-03 13:23:54 , 来自:亚太地区
 
梦不要醒:此事,我没逃避所有问题!
贴主觉得公开信,满足不了您,您觉得心里冤屈,那您该怎么样维权就怎么样维权!
至于论坛上说我无赖也好,狗嘴也罢!我翻篇! |b+ZKRW  
....... (21-7-31 11:19)  Dga;GYx  
SqosJ}K  
都39岁的老阿姨了怎么这点事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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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21-08-03 14:15:30 ,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
 
张学:派出所也有责任,捡到的人都衣服和你不一样,难道这起码的知识没有吗?道歉是起码的,追究侮辱责任。 (21-7-24 12:19)  )#Le"&D  
_g2"D[I%  
你以为派出所是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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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21-08-03 14:17:37 ,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
 
121204959:让对方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名义损失费 (21-7-27 08:52)  &hcD/*_Z  
;Qi0j<dXd  
精神损失 起码让他赔个小1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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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
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21-08-03 15:32:59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
蹲一个后续,希望楼主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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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21-08-03 16:24:17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糖三殿:蹲一个后续,希望楼主能分享 (21-8-3 15:32)  *RmD%[f  
[ D"5@  
没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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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7
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21-08-26 08:51:04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认错了还搞的那么理直气壮的,全世界所有人是不是都要为她丢钱包买单?一个道歉有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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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21-08-26 11:01:02 , 来自:浙江省
自己马虎弄丢了钱包,搞得像全世界欠她似的。这种人天生就是无赖 |xT'+~u  
iI;np+u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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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3
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21-08-26 13:11:11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让我想到了这几天网上热议的“湖州ipad事件”  。楼主真是委屈了,平白无故被诽谤,我建议用法律武器和媒体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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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21-08-26 14:07:41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回 梦不要醒 的帖子
梦不要醒:为什么删今天发的公开信的帖!我在这里做一下回复!此回复后,不再回复此事
通过第二次民警调查监控,查证第一次吾悦监控人员查看有误,造成乌龙事件!第一次监控查错之事,我有反应吾悦商场监控室的领导!!监控室人员工作不应该这么粗心!
后于28日我在论坛发了公开信,后--杂 .. (21-7-29 20:40)  i^8w0H<-@v  
/B|"<`-H  
粗了就道个歉,诚恳点,至于什么方式什么时间,建议带着诚意上门一趟。文字是苍白的,也是没有情感的,字码的再多也不敌当面一个歉意和微笑。 [[xnp;-;  
不要试图再行解释,暂不说你的所谓的“第一次没有捏造事实”本身就是一个不是事实的事实,受众的“先入为主”你也要理解,不经意的一句话都能引发大祸,别说你这指向性这么明显的“笔伐”了。静下心,带着满满的诚意上门,可以解释,也可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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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8 发表于: 2021-08-26 16:45:06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谈不拢就上法院嘛!只要没错,在媒体上道歉,经济赔偿,一般法院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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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9 发表于: 2021-08-26 16:46:52 ,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
换位思考下,如果你自己没拿别人的东西,却被别人在网站上曝光车牌,以铁定事实的措词定义捡东西不还,一系列侮辱的字眼,哪个人能受得了?!直接的说,就是由于你冤枉LZ造成了他名誉以及一切的损失,确实应该有适当的赔偿吧。至于你说的是吾悦的错、警察的错,他们的错并不应当由LZ承担哪,他纯粹是最无辜的,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因为你未查证下的冤枉式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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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0 发表于: 2021-08-26 19:17:40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起诉追责告他诽谤!经济补偿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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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1 发表于: 2021-08-26 20:28:37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回 梦不要醒 的帖子
梦不要醒:你以为呢,我就联系了一次派出所吗,里面好多证件,急啊,我相信民警啊,民警说对方不承认啊,你以为。。。。。。。。
公开道歉,没做到吗??是他自己不同意公开道歉啊,不可笑吗
....... (21-7-31 09:31)  L Z3=K`gj  
w;J#+ik  
笑死我了 对方不承认  民警是定罪了?????你相信民警????自己不搞清楚 现在到处甩锅啊,他的一系列费用  就是谁发帖的 谁负责啊! 还需要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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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2 发表于: 2021-08-26 20:30:29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回 梦不要醒 的帖子
梦不要醒:此事,我没逃避所有问题!
贴主觉得公开信,满足不了您,您觉得心里冤屈,那您该怎么样维权就怎么样维权!
至于论坛上说我无赖也好,狗嘴也罢!我翻篇! lvUWs  
....... (21-7-31 11:19)  s##XC^;p[  
RVpo,;:  
人不要脸 天下无敌啊  ,你现在如果信息都暴在这论坛上,你还有脸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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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3 发表于: 2021-08-30 00:53:36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回 梦不要醒 的帖子
梦不要醒:为什么删今天发的公开信的帖!我在这里做一下回复!此回复后,不再回复此事
通过第二次民警调查监控,查证第一次吾悦监控人员查看有误,造成乌龙事件!第一次监控查错之事,我有反应吾悦商场监控室的领导!!监控室人员工作不应该这么粗心!
后于28日我在论坛发了公开信,后--杂 .. (21-7-29 20:40)  mEV@~){  
rwAycW7  
你发帖时候有要求楼主现在对你的大度程度那么大度就好了。可惜的是你只对自己大度,人家还没谅解呢,你已经决定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