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浙江为全国首批8个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省份之一。同年3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文将有关用地审批权同步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浙江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第一时间组织编制《浙江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下发《关于做好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层层履职尽责,做到党中央、国务院有精神、省委、省政府有要求,市县政府、各级部门有行动,确保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kbQ>a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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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国家委托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4个项目,其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5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9个,均为交通项目。 6%_nZv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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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至平湖市域铁路在列! ]w8(&,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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