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志愿者爱心联盟星级会员管理办法
为提高会员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公正地评价会员服务社会的业绩,对先进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增加联盟的团队凝聚力,参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星级会员的基本要求
(一)遵守联盟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按质保量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二)服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意见,尽量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三)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四)维护联盟会员形象,树立团队意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注重仪表,言行端正,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注意环境保护,节约活动经费;
(六)不符合上述五点其中任一要求的不予评星。
二、星级会员评定标准
(一)星级计算方法每位会员申请人的初始状态为准星级;
(二)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小时的,可授予一星级志愿者;
(三)累计达到80小时可授予二星级志愿者;
(四)累计达到220小时可授予三星级志愿者;
(五)累计达到500小时可授予四星级志愿者;
(六)累计达到1000小时可授予五星级志愿者。
三、星级会员评定流程
1、按照服务处统计的数据,确定星级会员。
2、星级会员认定工作在每年度的1月、7月进行,并进行公布。
四、星级会员的奖励
(一)星级会员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获得培训、交流、会议等机会,以示奖励。
(二)星级会员的星级体现在会员证上,活动时佩戴的会员证上有明显的标志。
(三)星级会员在联盟论坛的“会员家园――会员风彩”上进行宣传。
(四)达到一星级以上的会员才有资格参加四助结对小组;
(五)联盟内部调整和其他评选先进工作时的参考依据。
五、星级会员的其他管理事项参照<<平湖市志愿者爱心联盟会员管理办法>>。
六、本办法由平湖市志愿者爱心联盟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