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运大量烟 花 爆 竹 嘉善一男子“顶风作案”
嘉兴城事嘉兴日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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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 花 爆 竹的通告》的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三环路(含)内将禁止燃放、销售 烟 花 爆竹。记者了解到,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 花 爆 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规定,嘉善城区也实施了禁燃的规定,禁止燃放烟 花 爆 竹的区域为东至环东路,南至白水塘路,西至城西大道,北至沪杭铁路。近日,嘉善公安联合安监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储运销售烟 花 爆 竹行动,查获了一起在没有取得任何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运销售烟 花 爆 竹的案件,涉案数量较大。
行动中,民警当场抓获了正在装运一批烟 花爆 竹的男子宋某,并在他位于嘉善商城西南角的仓库内发现了大量烟 花 爆竹,经清点,共有11个品种300多箱。这些烟 花 爆 竹都没有取得任何储运销售的许可证,属于非法储运销售,且仓库并不具备安全储藏烟 花爆 竹的条件,周围又紧挨着各种商铺,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据查,宋某今年50多岁,在商城开店,这个仓库就是他的,被用来堆放烟 花 爆竹。据宋某交代,他还有另外几个非法储运销售烟 花 爆 竹的地方,位于魏塘街道智果新村小区。
果然,民警在智果新村小区某处房内查获烟花 爆 竹20余箱,在该小区另一处房内查获烟 花爆 竹110余箱、鞭炮67卷。随后,民警又在木业大道找到了宋某的第4个非法储运销售烟 花 爆竹窝点。警方共查获烟 花爆 竹800余箱,案值10余万元。据调查,2016年10月以来,宋某在未取得烟 花爆 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渠道购置大量劣质烟 花 爆竹,并向他人销售,销售额累计达5万余元。
目前,宋某已被嘉善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