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件,特殊之处在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出于一个父亲对自己孩子的关爱和保护。在这样的动机之下,如果犯罪后果不太严重,是否考虑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
^k J>4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近日,平湖市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逮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查。
酒后殴打4名未成年人 O}s Mqh 犯罪嫌疑人李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在平湖多年,随同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子和2名未成年子女。也许是夫妻俩工作太忙的原因,平时除了满足孩子的基本需求外,对孩子的心理成长缺少更多的关爱。
(图片来自网络,与内容无关)
Hnft1
前段时间,女儿小芳(化名)经常向家里要钱到外面玩,李某感觉到事情的不妙。小芳虽然还在读小学六年级,但现在生活条件好,孩子身体普遍发育得比较早,李某担心心智尚未成熟的女儿因交友不慎而遭受伤害,所以一改以前的“放养”习惯,切关注起小芳的举动来。 UpTVLx^c 今年3月初的一天晚上8点多,李某回家发现小芳不在,心里窝着火的他马上打电话让女儿回来,慌慌张张赶回家的小芳在父亲的严厉追问下,才承认与初中生小明(化名)一起去玩了。 Fv_B(a '8w}m8{y (图片来自网络,与内容无关)
李某感觉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加上酒精的作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他决定采取行动去阻止这场早恋。 Q6PaT@gs 李某逼小芳打通小明的电话,约小明到某地点碰头。小明感到诧异,但小芳又不肯多说,无奈之下只好赶去,在路上刚好碰到3名同学,于是4个人就结伴同行。 E4N/or
iWGn4p' Efp[K}Z^$ 到了约定的地点后,李某得知小明即是与小芳“好”的人后,不容小明解释,随即就给了小明一巴掌,并责骂小明品行不端,同时对其他3名上前劝解的同学也抡起了巴掌,在小明报警后仍然对其施以拳脚。 "f~*4g 启动公开审查程序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多名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应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LA]UIM@ _.%U}U 在审查逮捕期间,李某的辩护律师就李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以及是否有逮捕必要提交了要求公开听证的申请。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该案比较特殊,涉及未成年受害人,在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问题上有公开听证的需要,经检察长批准后,启动对此案的公开审理程序。应邀参加公开审理的有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家属、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十余人。 ]Z IreI =O%Hf bx
gCV+amP (图片来自网络,与内容无关) rSa=NpFxLu 会上,首先通过播放讯问录像的形式反映犯罪嫌疑人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接着侦查人员和辩护律师分别发表对犯罪嫌疑人捕与不捕的意见与理由,最后人民监督员陈述意见,一致认为对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更能体现法律的温情以及有利于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 c/lT S WhT5NE9t 在与会三方发表完意见后,主持会议的检察官宣布休会10分钟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当场宣布审查结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不批准逮捕。 b9 ;w3Ba p!o-+@ava 检察官当场进行释法说理 检察官在宣布审查结果后,对为什么不批捕李某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首先考虑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动机有别于一般的寻衅滋事动机,是出于保护自己孩子而采取了不当的行为;其次犯罪嫌疑人行为未造成严重的结果,4名受害人都未达轻微伤,更多的是造成心理影响;再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获得了受害方的谅解,犯罪嫌疑人在本地有正当工作和固定住所,不捕不会发生逃跑等社会危险;最后,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不利于其家庭关系的修复及对孩子的教育抚养,从而达不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mWUkkR(/ “逮捕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是对原有办案方式的一种突破,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新途径,通过一改以往书面审查封闭运行的模式,让群众能够‘零距离’接触办案,体现这一刑事诉讼程序的司法属性:兼听、中立、公开和控辩对抗,从而做到审慎运用批捕权,实现宽严有度的柔性执法,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 I:6H65(& 7!F -.kG 据悉,此次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在平湖市检察院尚属首次。检察官表示,随着该项制度的逐步完善,今后将有更多类似的案件会通过这种审查方式进入公众视野。 t
i&!_ 来源:南湖晚报平湖周刊 5[y+X|Am ^ 0.` 1$ 6Vgxf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