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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宣传]2017浙江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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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17-06-22 13:48:50 ,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
  中公浙江人事考试网 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医疗卫生考试网获取更多招考信息: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是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面简称嘉兴市卫计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主要承担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医院创建于1932年,具有80多年历史。目前开放床位720张,二期建成后,将增加320张床位。年门急诊人次100余万,住院人次4万余,年分娩量1.3万余人次,完成手术1.5万余台。在岗职工1180人,其中高级职称182人。设有妇科、产科、儿科、内科、外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视光中心、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信息监测和健康教育科等临床、保健科室,开设专家、专科门诊80余个。嘉兴市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儿童听力筛查管理和诊断治疗中心、生育健康电子监测中心、妇产科妇幼保健质控中心等均设在院内。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10个,招聘工作人员14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人员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7年6月29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浙江省嘉兴市中环东路2468号)。
  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5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fbyrsk@163.com  ,网上投递时须以“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作为文件名,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原件请勿邮寄),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6)事业在编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www.jxfb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该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系人:朱女士、龚先生;
  监督电话:0573-83685813、82228947。
  原标题:2017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招聘计划和要求.docx
  2017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 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