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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香港女子胸腰绑102部手机和 15 只名表,活似"钢铁侠",破海关记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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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17-07-13 09:16:01 , 来自:上海市
 
将一百多部手机绑在身上还能走得动路吗?近日,一名香港女子在入境时,将 102 部手机和 15 只名表捆绑在自己的胸部和腰部,企图瞒天过海,不料被罗湖海关关员当场识破。 (hWr!(>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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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绑藏量之多破海关记录 onL&lE  
据罗湖海关介绍, 6 月 30 日晚上 8 点多,入境客流中,一名中年女子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关员向记者介绍到:" 当时看到这名女子,就感觉浑身的不对劲,现在天气是比较炎热的,但她穿得有点多,短袖上衣外面还套着一件开衫,但她脸色红润并不像生病。还有,她的手臂和腿部都是比较纤细的,但是上半身有点臃肿,身体比例不协调。" 关员初步判定其存在人身绑藏的走私嫌疑,于是让其通过金属探测门。当其通过金属探测门时,仪器上半部分的红灯全部亮起,并且猛烈报警,这意味着当事人身上应该有大量金属物品。于是关员依法对其进行了人身检查。 这一查,让在场的海关关员非常吃惊。" 这应该是我们查到过的绑藏得最多的一次了。" 海关关员介绍到,该女子身上用束身内衣和腰封绕着在胸部和腰部两个部位各捆绑了一圈手机,每一圈码了至少四层的手机。一共 102 部苹果手机,就这样整整齐齐、密密麻麻地用透明胶带缠住,再用束身内衣和腰封固定在身上。除此之外,在束身内衣和手机之间的一点空隙里,该女子还 " 见缝插针 " 地塞进了 15 只天梭表。" 经称重,这批涉嫌走私的物品总共约有四十斤重,犹如一个活生生的 " 钢铁侠 "。 Z M_ 6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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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可被限制出境 -e0C Bp  
据罗湖海关关员介绍,该关近期也查获了不少人身绑藏手机的案件,多数是使用胶带、腰封和护膝等工具将手机绑在腰部和腿部,也有女性利用安全裤藏匿在裆部。" 从绑藏手机的数量上看,基本上少则十几部,最多也就七八十部。像这么大量的,一个人绑了 102 部手机和 15 只手表的,还是第一次遇到。" 目前,当事人已被海关立案处理。 (7/fsf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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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为获取报酬替他人运输、携带货物物品,或者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或其它具有逃避海关监管故意的,属于走私行为,将会被没收走私货物物品;有从重情节的,还可以并处罚款。 更为严重的是,根据 2011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相关条款,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金。这意味着,凡一年内因走私行为被海关处罚两次,第三次再实施走私行为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因走私被判处刑罚的旅客,或被海关行政处罚 2 次及以上的旅客,还可能被限制进出境签注。 exT O#*o  
海关提醒广大市民,手机属于国家规定的 20 种应税物品之一,对于旅客在境外获取并携带入境使用的,过关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照 " 自用、合理数量 " 的原则依法予以征税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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