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对私占公共车位动真格 一车行被罚500元 W%e_~$H0
Z?NEO>h7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从8月31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市区私占车位专项整治。 2b=)6H1
x|0:P sE
随着市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滞后于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公共停车泊位就显得日益稀缺。在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的矛盾下,却出现了与城市文明发展相违背的不和谐“音符”,许多车辆违规停放,一些商家在店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放置水泥墩子、桌椅、花盆、警示牌或其他障碍物,把公共资源变成自己的“自留地”,这些现象都人为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 6*nAo8gl
6yu]GK}es
连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由主要路段到次要路段,分两批先后对西山路、海昌路、文苑路、联合路、南苑路、塘南路、新苑路等道路开展检查梳理,教育劝导并集中清理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 16X@^j_
/ahNnCtu?1
在市区联合路,有一家车行利用千斤顶长期私占停车位,且屡教不改。结合专项整治,执法人员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500元。 cBYfXI0`
G){g
在最近的一次巡查中,执法人员巡查至市区人民路138号时,发现一辆小型车辆停在人行道上。这辆车不仅挡住了人行道,而且横跨在公交站台上,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和公共交通的运行秩序。随后,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贴单处罚,并通过电话联系该车车主,但车主电话无法接通,于是执法人员联系了拖车公司,对该车辆实施拖移。拖车完成后,执法人员在该车违停地点位置的地面上张贴了《违停车辆拖移告知单》。 :Pq.,s
<&pKc6+{
记者从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目前,执法人员已经清理障碍物300余个,腾出车位200余个。 3Db3xN
`W `0Fwu9
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民生实事工程停车治理项目,充分挖掘停车资源,利用闲置土地新增了人民路水月亭路口停车场、中医院南停车场等四个临时停车场,并对市区现有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增补,按照能划则划的原则,增设了停车泊位400余个。 |!H?+Jj:
451'>qS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大违法停车和私占车位的执法力度,尤其对情节严重的违停车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海宁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采取拖车措施。希望广大车主、经营户自觉配合管理,为了城市更加通畅、更加便利,杜绝违停、私占车位等不文明行为 ~:lKS;PRuK
b@t5`Y-+K
平湖城管是不是也应该行动起来了呀! EPX8Wwf
-fgC"2H
小编连我发的这篇都删,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