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刚开始卖的时候好像买的人挺少的,都说买了也是浪费,如今入住了很多人车子没地方停了,在过了四年以后才想到开发商的这个负一层是违章建筑,强烈要求拆除。不说其他小区也有地下储藏室的,你金色港湾老是动不动就在房子底下一会建一会拆的,大敲特敲地对楼层主体有没有危害,毕竟要住七十年了,还真没见过房子造好了还要不停地去敲掉,而且是在底下的,万丈高楼平地起,以后楼体裂缝了成了楼歪歪倒了谁负责啊。开发商单方面说要强制拆除。业主买的时候大部分都是贷款买房的,你开发商一句话原价返还业主购买自行车库的钱,那你为何不按2013年的房价卖现在剩余的房源呢?金色港湾开发商,你欠全体购买自行车库的业主一个交代。而且,我目前还没收到任何通知和短信,也没签任何协议。既然2013年的协议你们在欺瞒业主的情况下达成了,却还是可以作废无效,那你们现在的协议我又何必再签呢?既然你们要拆自行车库,麻烦把我的房子也一并拆了收回去吧,我不敢要了不敢入住。请问开发商,你是按2013年的房价收回房子还是按现价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