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濮院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濮院羊毛衫市场管委会原副主任(正科级)史建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C6yuX\
2018年7月6日,经桐乡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市委批准,对史建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Rt>xD
经查,史建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tS}LN_!
史建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利欲熏心,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桐乡市委批准,中共桐乡市纪委、桐乡市监委决定给予史建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史建明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H7j0K ~U0
审查调查期间,史建明在本人撰写的忏悔书中反思,自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放松,没有守住底线,纪法意识淡薄,对党纪党规法律知识认识不到位,以至于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其感到深深的懊悔和自责,愧对组织、愧对家庭,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制裁。 tRfo$4#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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