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堵墙都是建筑整体的一部分,物业也有权利制止业主改变建筑任何一部分,如果觉得要争取一下,也要由业主委员会向专业设计部门咨询论证一下,然后由业主委员会跟物业公司协商确定是否可以敲墙。我们这个社会太多这种情况,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还说管理方不讲道理,主要是规矩意识弱,事非参照 少,执法刚性不强,所以会出现重庆万州公交乘客殴打司机致坠江事件,如果像在香港,你停别人的车位,对方直接可以起诉你,你还敢随便占别人车位吗?哪果你严重干扰公交司机,就算无严重后果,也要判刑,谁还敢殴打公交司机?同理,如果业主或物业公司擅自主张自己的利益,采取单方面行动,必须承担法律惩罚,就没有那么多物业纠纷了。现在高层建筑的业主为了装中央空调 ,都在承重梁打洞穿管,哪一天地震要是哪一幢塌了,其后果就跟重庆公交坠江事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