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仁:没搞清楚,你就敢签字,勇气可嘉。
R`DKu= 联名签字的实质,就是小区原有的车位被先买车的租完了,然后不需要车位的业主和已经租车位的业主,联合起来拒绝后买车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用着民主的名义,干着多数人欺负少数人的勾当,幸亏你们没有成功!!!
(19-1-2 20:22) r&R B9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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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R 看了你的几个发言,我感觉你说话很偏激,存在就是合理,应该允许有反对的意见(哪怕人家是联合起来的(为什么会联合的起来?)),坐下来好好商量去解决问题才是王道,而不是一味的指责,甚或更激进的做法。如果物业真是像楼主所说的,不给租,不让进,指责报复,与流氓何异?
jV>raCK_ 还有,本着公平的原则,物业应该首先确保一户一车位,然后再考虑一些户主的第二或第三辆车,这个不能搞先到先租。(我感觉这物业做事的方法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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