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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游泳场所水质卫生安全一直是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管重点,每年在6月份游泳场所开放前组织开展培训,除了强化水质消毒和循环处理、强制喷淋和强制浸脚等,主要是严把三道水质检测关,保证泳池水质卫生。
一是开业前委托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馆内空气和游泳池水质进行检测,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后才可对外经营;
二是开业后水质管理员定期对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进行余氯自检,检测结果在口碑网上公示;
三是开业间执法人员不定期抽检,今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夏季不定时抽检二次,抽检不合格依法查处,抽检情况和处罚情况向社会公示。
7月初我市已对先期开放的9家游泳场所进行了水质抽检,目前正在对陆续开放的剩余14家游泳场所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届时会通过平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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