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21学年幼儿园
招生办法出炉!
统筹招生范围内户籍新生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8:00~15日17:00
各镇街道户籍新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12日8:00~14日17:00
新居民随迁子女报名时间:7月12日8:00~14日17:00
报名方式: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手机APP“浙里办”,点击“平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不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申请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注意:同一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
平湖市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公益普惠、免试入园、“户籍优先 相对就近”的原则。
二、招生报名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小班适龄儿童。
三、统筹招生类幼儿园招生
教育局统筹招生的幼儿园是指由教育局统筹并指导招生的统筹招生总范围内所有公办幼儿园与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以下简称为“统筹招生类幼儿园”。
(一)统筹招生总范围
在杭平申航道—广陈塘—金海洋大道—平廊公路—稚川路—东田路—海盐塘—古横桥路—南市路—南环路—新华南路—乍嘉苏航道—金平湖大道—平善大道—嘉兴塘—南湖区界—昌盛路—福臻路—上海塘—杭平申航道范围内(以下简称统筹招生范围)。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统筹招生范围新生报名建议范围)
(二)统筹招生范围户籍新生报名类别及登记要求
教育局统筹招生的幼儿园户籍新生是指户籍在由教育局统筹指导招生的总招生范围内的新生。以下分别简称为“统筹招生范围户籍”“统筹招生范围户籍新生”。
第一类:户籍在统筹招生范围内,且父(母)在统筹招生范围内持有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选择父母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以下几种情形为有效不动产权证。
1.提供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产权份额100%);2.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二人合计100%;3.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合计或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含)以上、余下的份额须是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户籍在统筹招生范围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选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在统筹招生范围内,父母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能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统筹招生范围内有效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新生。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新生父母无统筹招生范围内住宅用房不动产权登记的证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份证和统筹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达到100%的房屋所有权)。
2.在统筹招生范围内,父(母)有房产,但新生和父(母)户籍自新生出生申报之日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无变动,能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统筹招生范围内有效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新生。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统筹招生范围内住宅用房有效房屋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达到100%房屋所有权)。
第三类:仅有统筹招生范围户籍,父母无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主要包括持有统筹招生范围内直管公房或廉租房、拆迁户、集体户籍或各类挂靠户籍),选择在户籍登记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新生父母无统筹招生范围内住宅用房不动产权登记的证明、父(母)的统筹招生范围内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租房卡。
以上所有证件 办理时间要求为2021年6月9日前。
(三)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1.所有符合条件的户籍新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均要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统筹招生范围内预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网上登记的入学信息一经提交就不得更改。
2.购房合同或份额不足的房屋产权证都不作为报名登记依据。
3.户籍新生报名所需房产所在小区设有配套幼儿园的,首先到本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若要报其他幼儿园的,需提供统筹招生范围内另外有效房产(万家花城小区幼儿除外)。小区配套幼儿园无法满足本小区户籍新生入园的情况下,可用该小区有效房产到其他幼儿园报名。[attachment=1282315]
(点击看大图)
4.属于下列情况的,均须参加第二次招生报名:未参加网上招生摸底登记申请且未到现场验证的户籍新生;或其他需要第二次报名的对象。幼儿园视空余学位情况按取得统筹招生范围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5.拟从2022年开始,统筹招生范围内对自2021年起申请入学对象(含转学)所持房产,将实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幼儿园就读学位的办法,同时拟实行服务区招生办法。2023年起,统筹招生范围内拟实行房户一致者优先录取办法,将适时出台相关办法。
(四)统筹招生范围新生录取办法
1.根据《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当本小区预报名幼儿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统筹招生范围户籍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户籍时间相同则按房产证件 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2.《报名指南》中各报名建议范围内幼儿园优先录取持有本范围内有效房产的户籍新生。
3.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并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数量,如未超出幼儿园(园区)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超出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根据所报名新生在统筹招生范围内户籍落户时间先后录取,户籍时间相同则按有效房产证件 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4.符合条件但未被所申报幼儿园录取的户籍新生,经协调到统筹招生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
5.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录取统筹招生范围区内户籍新生。尚有空位的,可以依次招收统筹招生范围内有房无户及其他情况的幼儿。
(五)符合政府优抚政策的新生报名
符合政府优抚政策的新生在6月10~15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幼儿园现场验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及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相关幼儿园。
1.依据《嘉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嘉政联〔2014〕1号)文件精神,平湖市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属于当年度转业军官、士官的新生。
2.符合《关于印发平湖市深化人才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平委办发〔2019〕54号)要求的平湖市引进的各类“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的子女。
3.经信局或商务局确认投资5000万元以上(指父母实际到位资金),非本市户籍的企业投资者的子女。
4.按照相应文件认定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
(六)其他
新生户籍不在统筹招生范围内,但父母持有该范围内100%份额有效住宅房产不动产权证的,可以选择在父母该房产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第二次报名时进行报名,幼儿园视空余学位数,按统筹招生范围内取得有效房产的先后顺序予以录取。同时,鼓励回户籍所在地幼儿园就读。
四
招生报名时间安排
(一)统筹范围内(第一、二、三类)家长于6月10日8:00~15日17:00期间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手机APP“浙里办”,点击“平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不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申请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6月15日17:00为报名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之后不得更改入学登记信息。
(二)因网络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申请登记信息的,于6月19日根据新生所属类别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幼儿园申请网上报名登记。
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所有新生家长,于6月19日到所选择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相关证件材料的准备要求准确、合法。
现场验证具体时间:6月19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7:00结束。幼儿园于6月中下旬,完成对幼儿园报名名单及材料的核查。
(三)7月10日前招生幼儿园通过网络和园门口张贴布告形式公布统筹招生范围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及空余学位。公布名单中如发现有户籍、房产信息等报名材料作假的,一经查实采用“同类靠后”办法处理。
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7月11日进行第二次招生报名,招收其他情况的新生,7月13日公布录取名单。
五
镇街道招生
(一)各镇街道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划定本区域招生范围。
统筹招生范围外的当湖、钟埭街道户籍新生,根据街道招生方案,到相关幼儿园报名,时间与统筹范围内报名时间相同。
乍浦镇各幼儿园招生工作由港区社发局负责。
(二)网上信息填报时间及方式:7月12日8:00~14日17:00期间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手机APP“浙里办”,点击“平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7月18日到相关幼儿园现场验证。
六
新居民随迁子女报名
(一)网上信息填报时间及方式
7月12日8:00~14日17:00期间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手机APP“浙里办”,点击“平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二)报名条件
1.父母在镇街道负责招生的范围内持有有效住宅用房的,需提供以下信息材料:①幼儿本人和父母户口簿;②父母在镇街道负责招生的范围内有效不动产权证。③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和2021年新居民积分卡。
2.父母在镇街道负责招生的范围内经商、开办企业或者务工的,需提供以下信息材料:①幼儿本人和父母户口簿;②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和2021年新居民积分卡。
3.新居民积分在50分以上,具体标准由各镇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制定。
以上所有证件 办理时间要求为2021年7月10日前。
(三)报名录取
1.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于7月18日到所报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报名。验证时须提交报名条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借读登记的新居民幼儿新生,优先安排父母持有镇街道负责招生的范围内有效房产的幼儿,同等条件下按有效房产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予以录取。无房产的新居民幼儿新生则按积分,从高到低逐一录取,额满为止。
3.对符合借读条件未能录取的幼儿新生,由幼儿家长到尚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办理相关借读登记手续。家长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入园。
4.各镇街道负责招生的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及新居民幼儿预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7月底,招生幼儿园通过网络或园门口张贴布告方式公布。
七
其他事项
(一)关于残疾幼儿入园。幼儿园依法招收平湖市户籍的轻度残疾适龄幼儿入园(含智力轻度障碍和低视力、低听力等)随班就读。不适合在普通幼儿园就读的特殊需求幼儿,可以到平湖市培智学校(学前部)报名申请入学(具体详见培智学校招生公告)咨询电话:85639626。
(二)关于入园体检。幼儿园招生工作先报名登记,再体检。已被预录取的幼儿由家长带到市妇幼保健院或当地卫生院作入园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正式录取入园。
(三)关于转学。具有招生范围内户籍,准备转入该范围内幼儿园中班、大班的幼儿,也可在小班新生现场验证时间,到有接收能力的幼儿园申请转学登记。幼儿园根据实际容纳能力受理。统筹招生类幼儿园之间不转学。
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管,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幼儿园要取消幼儿入园资格,并将虚假证件送相关部门处理。录取后有举报的,一经查实也予以退回。
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
85236889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85557295 85557296
85023407 85024364
来源:平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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