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区高污染车辆限行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嘉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嘉政发〔2010〕13号)和《嘉兴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嘉政办发〔2010〕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U<.MVOo.
一、工作目的 k{'<J(Hb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嘉兴市区登记上牌的高污染车辆采取限制通行(以下简称限行)的管理措施,以有序控制高污染车辆通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生态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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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Q@|"xKa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 ~Y{]yBGoF
由嘉兴市清洁空气行动联席会议统一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同配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d04gmc&*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G0kF[8Am
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为出发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限制通行区域、道路和时段,分阶段逐步扩大对高污染车辆的通行限制。 W6`_lGTj
(三)依法行政,多管齐下 0$NzRPbH
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进入限行道路或区域的高污染车辆依法予以查处,对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守法教育,动员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限行工作,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x?]fHin_
三、限行对象、区域和时间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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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行对象 qW*k|;S
使用本市号牌但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嘉兴市单位或个人使用外籍牌照的机动车辆按本市车辆管理,已有淘汰计划的公交车和其他非本市牌照车辆暂不采取限行措施。 ?&!!(dW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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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行区域 QkWEVL@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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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同的时间段对主城区道路进行对应限行。 A6+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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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行时间 |z8_]o+|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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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至19:00。 1;?w#/&t
四、实施步骤 ;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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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阶段 4`'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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