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行道?供行人行走的才是人行道,不是供汽车行驶或停放的。自平湖2017年对城区部分道路改造开始,就将非机动车道改到了人行道上,称之为“人非合一”,将原本非机动车道改为机动车道并进行拓宽,梅园路、环城西路、人民路、宝塔桥路、城南路、环城东路等等都是这个样子。可以说,在以上“人非合一”的道路,店家进行装修办个占道手续的话,人肯定走不过,非机动车只能开到机动车道上。同时,原本的人行道有空余地方,施划几个停车位还可以理解,还情有可原。但是现在的“人非合一”人行道走路和非机动车通行都很狭窄,而那些机动车却还要去停在人行道上堵住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对于被贴单处罚,还要投诉,还要行政复议,还要行政诉讼。真是大言不惭,自己做了错事还要找理由?人行道是行人走的,不是被你们不良的车主去通行,去停放的。机动车主有何脸面去投诉人行道?请还给行人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