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指证自己醉驾
认为对方“不够仗义”
便和人一起殴打证人
打人者双双获刑!
E}2[Pb)e 1月27日上午,平湖法院判决一起
打击报复证人罪案件,被告人覃某、姜某均被判处刑罚。该案系
嘉兴首例打击报复证人罪案件。

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
不仅侵犯了公民的权利
还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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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O =x>k:l~s IA` ]:fHvx_?`7 覃某和阿杰(化名)是多年好友
2020年8月初的某晚
覃某在和阿杰相聚时喝了酒
随后覃某酒后驾车撞上他人家的围墙
造成车辆、围墙、护栏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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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覃某担心自己酒驾被查到
又想到同行的阿杰基本没有饮酒
便让阿杰替他“顶包”
6suc:rp"; Yl])Q|2I 在民警做调查时
阿杰没有选择隐瞒
如实向民警指认了覃某酒后驾驶的行为
最后覃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处拘役4个月
#u@!O%MJ $@;[K\ 5{TF6 bxq`E!] 为此,覃某觉得阿杰不够仗义
认为自己会被处罚都是因为阿杰
一直耿耿于怀
W0kq>s4 `^vD4qD| 今年1月7日中午
覃某在酒后和好友姜某说起这事
“这得去跟他说道说道!”
两人越说越气
最终决定去向阿杰要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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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 Q-5wI$= “找你什么事你知道吗?”
“你这是对不起朋友,你得负责!”
阿杰解释自己不能作伪证
但酒后的两人根本听不进去
当即对着阿杰大打出手 EMbsKG
导致阿杰脸部受伤
+%v4Ci"%y yl%F<5 c 3dZ1v 5Ncd1 第一次酒后,覃某驾车酿成事故
第二次酒后,他再次上头
带着姜某一起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冲动不是借口,违法必将被追究
覃某、姜某的行为已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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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月27日)上午
两人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
这也是嘉兴首例打击报复证人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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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T 0=&]!WRT 在诉讼中,作证是
了解案件事实的公民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证人在作证时
要确保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my6T@0R
jN0v<_PJED H#E0S>Jw| 与此同时
证人作证也受到法律保护
为泄私恨对证人实施威胁恐吓
暴力伤害、当众侮辱
或捏造事实诽谤等行为
不仅侵犯了公民的权利
还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将受到法律严惩
t:7jlD!d $h9!"f[|j lc7]=,qyF 法条链接 zu%pr95U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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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9gv&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p4 PFoFo2 b}*hodzF 来源丨平湖市人民法院、独山港镇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