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平沪之恋”主题摄影大赛暨
“乡村影像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为记录变革中的农业,多彩的乡村与日益丰盈的农民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平沪之恋”主题摄影大赛暨“乡村影像随手拍”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集聚、绿色、美丽、创新”为主题,全面、立体、多角度地展示平湖新型农业建设成果,展现平湖美丽乡村的靓丽风景,讴歌平湖人民农耕创造的热情和美好生活。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主办单位:平湖市委市政府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二)大赛办事机构:“平沪之恋”主题摄影暨“乡村影像随手拍”活动组委会(组委会设立在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三)大赛指定官网:中国∙平湖网www.pinghu.gov.cn
(四)大赛指定微信公众号:平湖三农、金平湖美丽乡村
三、参赛对象和参与方式
本活动欢迎所有摄像爱好者参与。为丰富大赛及活动内容,使更多的群众关注并参与到平湖三农事业中来,本次大赛活动特设置两大参与通道及传播方式:
(一)“平沪之恋”主题摄影大赛。赛程期间接收摄影爱好者作品,由专业评委最终评选出各奖项并举行颁奖典礼。
(二)“乡村影像随手拍”活动。赛程期间,参与者可用手机随手拍下图片或视频,上传到主办方指定的邮箱,由平湖农经局(农办)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并接受网络投票。活动将以“周”为单位,设立排行榜并给予适当奖励。活动结束后,主办方选择每周排行前三的作品进行统一投票,并颁发奖金及证书。
四、投稿时间
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
五、奖项设置
(一)“平沪之恋”主题摄影大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5名,奖金各1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各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奖金各1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大赛将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审,并于2018年6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
(二)“乡村影像随手拍”活动奖项设置:
1.周人气榜:一等奖1名(排名第一):100元等价农产品礼券;二等奖2名:各50元等价农产品礼券:三等奖3名:各30元等价农产品礼券。
2.总人气榜:一等奖1名(排名第一):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并颁发证书;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参与奖50名:奖金各100元。
活动以人气榜为依据,每周与赛末二个节点根据上传作品的人气指数(投票多少),对作者给予适当奖励。
六、征稿细则
(一)参赛作品要求:
1.大赛征稿作品(“乡村影像随手拍”)必须是取材于平湖市范围内符合活动主题要求的原创图片;必须是在大赛规定时间内创作的并没有参加过其他任何摄影大赛及图片展的数码摄影作品;作品内容文明和谐、阳光健康、积极向上;参赛作品风格不限,数量不限。
2.大赛作品以电子文件的方式提交,并以“所属单位+作者姓名+作品标题”作为图像文件名;如果作者有多幅照片同时提交,请创建文件夹并以压缩包方式提交(图片说明可以建立WORD文档注明);文件为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3800像素(特殊情况下拍摄的纪实作品可适当放宽图片像素限制)。
3.“乡村影像随手拍”作品必须是本人亲手拍摄的图片或视频。视频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图像稳定。为传递作品表达的主题,作者可对作品作简单的描述,上传到主办方指定邮箱。
4.参赛作品不得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本质,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度的适当调整,但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二)参赛作品使用主张
凡参赛作品均不退稿,作品版权归属作者本人。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权用于以宣传平湖新型农业形象为目的的出版、网络、微博、微信、展览、媒体报道、宣传品、内部学术交流等,且不再另付稿酬。
(三)作品知识产权
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投稿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平沪之恋”主题摄影作品、“乡村影像随手拍” 摄影作品分别通过主办方指定的电子邮箱投稿,并填报参赛登记表(见附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者(限“平沪之恋”主题摄影作品),需提供冲印照片并填报参赛登记表(见附件),并在邮件显眼处注明“参赛作品”字样,以免贻误评奖。
邮寄地址:平湖市新华北路500号,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邮政编码:314200。
电子作品投稿邮箱:
“平沪之恋”主题摄影大赛作品:420186700@qq.com;
“乡村影像随手拍”作品:phagri12316@126.com
联系人:刘兴怀、金苗,电话:0573-85098850。
(二)特别声明
1.大赛参赛细则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2.如组织平湖市“平沪之恋”主题摄影暨“乡村影像随手拍”活动作品展将视所有参赛者均同意参展;
3.大赛组委会将于“平湖三农”、“金平湖美丽乡村”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大赛补充通知及其他信息。
平湖市委市政府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