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见有人反映金色港湾地下二层车库过道改装成了电瓶车的停车位的问题,我看见9月份答复说没有违反原始规划图和消防验收图,那么我这几天正好经过看见了,也想说几句: (~,Q-w"
1.像图中这样子电瓶车位划在消防设施前面的也是符合规定的吗?这个不算是堵塞消防通道吗?开发商或者物业想赚钱我们管不到,但是也要在交房之前赚的吧,交房之后再想各种名头赚钱广大业主肯定就多数不愿意了啊。 RVX-3FvP
2.电瓶车停在地下二层是打算和汽车同个入口进出呢还是让电瓶车坐电梯进出呢?要是同一个入口进出的话,不是我悲观,到时候交通事故数量肯定直线上升,汽车进入地下车库那两个转弯口,一个在地面,一个在地下,视线是有死角的吧,有个磕磕碰碰的是找物业呢还是开发商呢?到时候有个什么摩擦的肯定还是当事人自认倒霉喽,本来就是人车不分离的,地面就算了至少视线好一点,地下还是人车不分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混在一起的,特别是老人和孩子,到时候矛盾肯定会更加的多元化。要是坐电梯进出呢,不知道电瓶车从电梯进出是否合规? Aln\:1MU
3.还有那个什么车位维修基金两千七还是多少的,这个我倒是想问一下的,这个是跟房子一样到时候给我一个车位的产权证明吗?如果给的话我们肯定也会跟房屋维修基金一样去交的,如果没有的只给一个什么使用证明的话下面的公章是敲的什么单位的,有没有法律效力的,地下车位就只有四条线一个框框的,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也是花了几万块钱买的,别又加收了两三千只给一张没有法律效力的废纸就没有意思了。 J1&G1\G|s=
再说一点哦,我看见有回复说地下一层之前砌起来的那些,说正在拆除中,这个正在拆除了那么久了,怎么还是跟原来一个样呢?这个问题其实已经拖了好久好久了都一直没有解决。无论再久问题不解决的话就一直都是存在的呀。出了问题找谁负责呀? N!^U{;X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