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最惬意的事情之一莫过于吃西瓜消暑,而且现在西瓜也不是稀罕物,价格不贵,想吃就可以多买点。
对瓜农刘大伯来说,看着地里的西瓜逐渐成熟,别提有多开心了。但在前几日,刘大伯很是气愤,因为瓜地遭贼了——“我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瓜,却有人想着要来偷,哎...”
贪念起,刚伸手被抓了现行
8月18日傍晚,乍浦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有人偷西瓜!
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发现有一位大妈正拉着一个小伙子,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民警立即将两人拉开,耐心询问了事情经过。
事主刘大伯一看到民警,很激动地过来说:“就是这个人,到我们家田里偷西瓜,一下就给我们偷去了两个,还好被我看到,把他抓住了!”
据悉,刘大伯在自家瓜地里巡视时,发现有人偷偷摸摸地在那里摘西瓜,刘大伯见状立即和妻子合力抓住了偷瓜男子,并且报了警。
终悔悟,民警调解止“风雨”
在乍浦派出所接处警大厅,经民警耐心劝说,刘某认识到是因为自己的一时糊涂,起了贪念,从而导致此事的发生。
刘某赶忙向刘大伯赔礼道歉,写下悔过书并赔偿200元,希望对方谅解。刘大伯看到他真心悔过,就原谅了他,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古语有云:
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
盗窃公私财物,不论数额大小,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炎炎夏日,瓜农不易,尊重劳动者的辛苦成果,也是尊重自己的素养,不要为了一时贪念,置法律与素质于不顾。西瓜虽好,但一定要取之有道,否则,法律必定严惩!
来源:嘉兴港区公安 供稿:乍浦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