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注意了!
2020年度平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即将开始!
有一点新变化
本地户籍和新居民参保人员
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560元/人/年
缴费时间截至2019年12月20日
3种缴费方式供市民选择
具体内容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01 参保对象和范围
1、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非本地户籍,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在我市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及其子女。
3、嘉兴学院平湖校区在校大学生。
4、参加平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处于中断状态或考验期的人员。
02 缴费标准
1、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嘉兴全市统一。
2020年筹资总额163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560元/人/年,财政补助1070元/人/年。
2、特困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持证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等困难人员,由民政、残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确认后,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镇财政资金承担。
3、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平湖市新居民缴费视同本地居民!只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560元,享受财政补助。
4、社会保险不可重复参保。发现重复参保情况,经核实立即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可以重复享受待遇,个人缴纳的参保费用也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退还。
03 缴费时间
2020年度参保缴费期为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0日。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不要错过缴费时间,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的,逾期将无法正常享受下一年度的相关待遇。
04 缴费方式
登记参保后该如何缴费?
税务部门切实优化缴费服务,
提供3种缴费途径供参保人员选择!
1、市民卡扣费方式:即日起即可将560元费用存入本人金融市民卡(激活),医保中心将于2019年11月25日--12月20日期间进行批量扣款。
2、支付宝缴费方式: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20日,打开“支付宝”,点击“扫一扫”功能,扫二维码(见后),进入“浙江税务”页面,点击“社保费缴纳(新系统)”进入“社保费自助缴纳”页面,点击“我为自己缴”或者“我帮他人缴”(如“我帮他人缴”,则点击“我帮他人缴”后,进入新页面,点击“+添加人员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点击“确定”保存),跳转到社保费缴纳的支付页面,点击页面底部左侧的“全选”,核对金额后,点击“去支付”,完成居民医保缴纳。
3、农商银行APP缴费: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20日,打开城乡两费-单户缴费-添加缴费人员-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缴费成功。
05 参保手续
1、原参保人员:2019年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按规定缴纳费用。2020年不再缴费的须于11月25日前到所属镇(街道)医保经办部门、村社区等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2、新参保人员:2019年度未参加居民医保的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在集中征收期内持户口本到所属镇(街道)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办理嘉兴金融市民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2020年度平湖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这些变化你都了解了吗?快转发给亲朋好友一起get新的缴费方式吧!转载来源:平湖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