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n]n:FjN
}&^1")2t
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怎么解读? 3月30日,财政部发文《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明确表示,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国有金融企业不得直接或通过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间接渠道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不得提供债务性资金作为地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本金。 {#z[iiB
也就是说,除了处于中央财政正常监管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券外,以往地方政府利用城投等融资平台、利用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PPP项目等一些“移花接木”的方式借款的渠道已经基本能被堵死了。 *~d<]U5h
这份文件,怎么解读? wNMA)S
一、禁止政府的债务的继续增大,大力去杠杆。 4H`B]Zt7
现在政府入不敷出、违规举债基本上失去了控制,地方债有几十万亿了。去年12月23日发出的,国家审计署公布了《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阐明了下一步地方债管理思路: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如果说这是从思想意识上断绝金融机构一直抱有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兜底的幻想。 03!#99
但一次也毫不例外,继续前面风格。那么,以后政府的日子就难过了,甚至有破产、出清债务的风险。 e]V7
7oc
17年12月,就有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建议“探索地方财政破产和追责制度”,他说:中国探索地方政府破产制度,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出了问题,需要明确责任划分。普通民众不应该承担财政破产的损失。财政破产不是政府破产,治安、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项应予以保障。 YOUX
地方政府内部应当自我承担损失并强化问责。对决策层要终身追责,普通公职人员的工资、养老待遇也要承担一定的损失。也就是说,所谓地方政府破产,其实是两个含义:第一,让地方政府摆脱此前无法偿还的债务,让盲目参与的机构个人来买单(给市场一个教训);第二,地方政府决策层将被终身追责,公职人员工资、养老待遇受到损失。 '^tC |)
二、禁止国企增加债务,没钱的日子来临,可能会裁员,发不出工资,国营经济开始走向滑坡,经济愈加萧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