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删今天发的公开信的帖!我在这里做一下回复!此回复后,不再回复此事 p$6L_
*$
vz)zl2F5sY
通过第二次民警调查监控,查证第一次吾悦监控人员查看有误,造成乌龙事件!第一次监控查错之事,我有反应吾悦商场监控室的领导!!监控室人员工作不应该这么粗心! ES[]A&tf
WhDNt+uk)
后于28日我在论坛发了公开信,后--杂7杂8网友---不同意公开道歉!要求经济赔偿!
e:6mz\J
44UN*_qG
H(Ad"1~.#
那做一下说明:第一次的发帖,是根据第一次报警和监控室查询的事实来说话!并没有捏造事实!没有发布个人隐私(如:名字,电话,身份证信息,这些我根本无资格知道) tU>4?`)E
7i9wfc h$U
`(@{t:L
此回复后,不再回复此事! smuQ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