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年前大学毕业和同学一起留在本地工作,就是一个普通打工的,赚点钱不容易。我们公司所在同一个写字楼里有一个女人,因为经常同一个时间上下班,午饭在经常在同一个地方吃饭,半年前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因为她是本地的,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开了一辆别克商务,穿的也都是名牌,我以为她一定家境殷实。
也算我有点私心吧,想找个家境好一点的女人,这样以后在本地结婚也有个依靠!我一个朋友就找了一个本地的女孩,去年结婚的时候丈人送了两口子一套房子一个车子,这样他就不需要苦苦打拼了,人往高处走,谁不希望自己的生活能过得好一点?
我半年前开始追她的,她一直对我很暧昧。不答应也不同意,但是她也没有另外的男朋友。我追她的半年来,每次出去玩,门票费,吃饭,给她买衣服,买了5次鲜花,每次都200多元。她都收下了。要知道我一个月收入也只有3000,还要自己租房吃饭,每月我还是省吃俭用省下1千多,一部分给爸妈,一部分给她买东西和用于消费。
前几天,她突然不开车了,我问车呢?她才告诉我,车不是她的,而是她舅舅的孩子,因为吊销了驾照,所以车暂时放她家,她就借着来开开,她家爸爸居然是没工作经过人介绍在小区看门的!
这半年来,这些门票费,吃饭的花销记录,收据,买衣服的收据,买花钱的记录我都保存着。今天仔细算了一遍,高达5500多元。
我要求她都返还给我,她正面回答都没一句,直接无视我!闹翻以后,她看都不看我一眼,更不提还钱的事情,就是把我送给的她的一件衣服拿来还给我了,都是旧衣服了,我还有什么用!
我想通过诉讼索回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知道那位懂的可以提供一点帮助。她这样算不算借谈恋爱之名骗取财物?
为什么要骗我这样可怜的辛苦人啊?到底有没有天理。本来就是奔着婚姻去的,现在弄的我都不敢奢侈能够在本地拥有自己的婚姻了。过来人大哥大姐给小弟点主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