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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渣土行为,不仅不利于文明城市的建设,还破坏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近日,市综合执法局与多部门联合执法,迅速查处一起在河道内偷倒渣土的行为。 3月27日1时许,接群众举报,有三艘船只在钟埭街道龙口村附近广陈塘河段倾倒渣土,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经开分队随即与钟埭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及经开环保中队等展开联合行动。 到达现场后,共发现三艘可疑船只,其中两艘运输船,一艘挖机作业船以及七名船员。执法队员在两艘运输船内均发现有渣土残留,但现场船员拒不承认偷倒渣土行为。随后,经开分队执法队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环保部门对渣土进行取样,公安部门连夜将涉案船员带回派出所。 27日上午,市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经开分队与市交通运输局水上执法队再次赶往广陈塘现场勘查,发现两艘运输船船舱内均有挖机作业的痕迹,与凌晨现场当事人的说法不符。经开分队随即安排6名队员赶往钟埭派出所,对当事人开展调查询问。经多次询问,当事人承认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目前,此案已完成调查取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和《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九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不得沿途丢弃、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规定,构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依据《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沿途丢弃或者随意倾倒建设工程垃圾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市综合执法局将从重处罚,拟对两艘运输船分别作出25万元和22万元的行政处罚,以严厉打击大规模、有组织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这是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背景下,市综合执法局与多部门重拳出击、多方位协同作战、高效率攻坚克难的又一典型案例。市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加强执法力度,坚持日常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共同构建绿色、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 ?>o|H-R~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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