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兴工作的新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以前都要到户口所在地申办,来来回回耗时耗力非常麻烦。现在只要符合条件,这项业务在全市公安机关74个户籍窗口都可办理。
自公安部部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建设工作以来,嘉兴市公安机关成为全省率先实现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均可受理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的地市公安机关。
一、何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在嘉兴工作、生活的非浙江籍新居民,遇到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和丢失等情况的,现在可以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不需要再回户籍地办理。
二、受理范围扩大至哪里
为满足群众办证需要,进一步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目前除新疆、西藏因尚不具备审核签发条件暂不受理外,省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省份由原来的江西1个省增加到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8个省(市、自治区)。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的本省户籍申领人,可就近选择到户口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任一户籍派出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书面委托他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省去本人回户口所在地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的麻烦。
三、受理业务有哪些
在嘉兴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省籍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四、业务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受理适用对象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5、因受试点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五、收费标准怎么样
换领、换发的收取工本费20元/张;丢失补证、损坏换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张。
六、注意事项
1、采集人像信息,不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公民应配戴眼镜框,不化浓妆。
2、采集指纹信息,请保持手指表面清洁无污物。
来源:嘉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