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具有义务性、保障性、互助性、工资性这四个特点。
为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社会成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将由城镇在岗职工扩展为所有就业者!也为他们提供一份最基本的住房保障资金,使他们中有需要的人也可以通过公积金的积累及其提供的信贷支持,实现购房的梦想。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面向所有劳动者的普遍性住房保障制度。
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的人员。
申请条件:1.在本市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2.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3.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4个月;
4.无不良征信记录。
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薄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二年个人征信记录原件;
6.最近24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网点
建行嘉兴南湖支行 中 山东路121号
建行嘉兴君特支行 中 山西路1378号
建行嘉兴南湖新区支行 巴黎都市凯旋门广场2-1
工行嘉兴分行营业部 禾兴南路399号
工行嘉兴分行南湖支行 南湖区纺工路1066号
工行嘉兴分行秀洲支行 中 山东路1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