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赡养老人,房子拆迁的问题,乍浦一对兄弟反目成仇。顾家有两个儿子,弟弟告哥哥是为了要争乍浦老房子的一笔拆迁款。老人把赔来的钱都给了哥哥,结果弟弟就跳起来了。
顾家有兄弟姐妹4个,老大、老二是儿子,老三、老四是女儿。十多年前,老夫妻身体越来越差,从海盐退休以后回到乍浦老家。从2005年开始,老大一直在照顾父母的饮食起居。现在老爸已经89岁,老妈也已经88岁,家里的人说做老大的,服侍还是可以的。
兄弟姐妹都说老二从来不来乍浦,看望老爸老妈也是千载难逢。连爸妈也觉得老二不好,甚至要跟这个儿子断绝关系。
来看看被拆迁的老房子
两栋房子都是顾家的,左边低矮的平房是老宅,户主是老娘,右边的楼房是老大后来造的,户主是大儿媳,家庭成员还有老爸。
拆迁款都给了老大
两栋房子只有3个人的户口留在这里,其他人的户口早就迁出去了。2015年,房子拆迁,平房赔到了39万多,楼房赔到了74万多,照爸妈的意愿,钞票都给大儿子,也算是给大儿子多年来照顾老人的奖励,并且还立了字据。
拿到这一大笔拆迁款,老大拿出其中55万,在镇上买了商品房,把爸妈接过来同住。很快,这个消息就传到老二耳朵里,拆迁款竟然全部给老大,他这个老二就再也坐不住了,上门来讨,但是老夫妻态度坚决。
按照老二的说法,乡下有规矩,老大管老爸,老二管老妈。所以房子拆迁了,老妈的房子自然也应该归他。当初拆迁的时候,拆迁办也是找他签字的。
看看律师怎么说?
这份拆迁安置协议,以妈妈为户主的老房子,被拆迁人一栏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哥哥,一个是弟弟。也就是说,兄弟两个可以共同支配这笔39万多的拆迁款。从法律上来讲,39万是老房子的拆迁款,原则上应该归兄弟两个共同所有。但是从情理上来讲,没有养过老人,甚至都很少来看一眼,这个情况法官一定也会考虑。这笔钱最后怎么分,法院应该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
来源:嘉兴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