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芳社区 Z"KrirZ
@洁芳小区业主委员会 vR pO0qG
洁芳小区自2012年左右开始西大门禁止车辆出入,此行为严重的损害了业主的利益。现在每天去西面开发区上班的,要多经过两个红绿灯,而且堵车严重,晚上下班基本上从南海渔村红绿灯要堵到金色港湾。这种什么严重损害业主利益的事情什么时候能停止,多少个业主反应过多少次,都是搪塞或者不理不睬,给出的理由是为了安全,请问从西面进出危害小区的安全,那么从南大门进出就不危害小区的安全了?归根到底还是物业公司可以节省管理费用吧?可以为西面大门店面腾出车位吧?这里面是否有勾结的行为?需要以示正听。忍耐了好几年,反应了好几年,继续无果,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同时,也需要追究里面到底是否存在问题,以及专项维修基金以及停车费的使用情况。 TwF.U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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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s!k"s,
第十二条 Q/J <$W*,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UWM~]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Av$S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YE:5'@Z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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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rM]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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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有权要求撤销的。 @$CPTv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