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绝对真实、细节可能有差异)
1984年春,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某女深夜在企业下班时、遭一醉汉拦路强奸。
拦路强奸是恶性案件,公安局领导相当重视,县刑警队立即出发前往被害人家调查。
据被害人陈述,昨晚深夜,在公社砖瓦厂下班回家,路遇一醉汉......
她回家后搞好自己的卫生工作、内裤已经洗干净,没有直接证据。
被害人陈述,她认识这醉汉,是邻县人,隔一条河,相距几里路。只对醉汉面熟,可叫不上名字,经常在附近小集镇上遇到。此人身体不高,可健壮、身宽......
被害人陈述结束后,刑警迅速去现场麦田调查,麦田中有几个打滚的现场,并拍照取证。
根据被害人描绘,公安局很快划定了此人。再经外围调查,此人当夜确实在亲戚家喝酒,路过发案地点。再与此人爱人调查,他昨晚回家好晚,可她已经睡熟,几点回家说不清楚。 此人很快被“请”进了平湖看过所。
连续十天的询问,此人长相凶相,满脸横肉,态度坚决。只交代:当晚在亲戚家喝酒,路过此地,可没有犯案。
只有被害人陈述,没有其实直接证据,无法定案。
因当时案件多,询问都是夜间进行。
老公安韩队长是老刑警(杭州人在平湖公安局工作、已病故),细细观察他的每一个动作。
可嫌疑人在笼内不断的动,发现他身上穿的涤卡军便装上的第三颗有机扣特别亮。
然尔询问结束。
下一天,韩队长带部分刑警人员去现场。将打滚的麦子全部割了,细细搜索每一个细节,终于找到了一颗有机纽扣。
单独找到有机纽扣,还没有相关联的应证证据。
当时只有集体开店,便去小集镇调查,这小镇地处两县交界,两县附近的百姓均到此小镇买东西。
经调查,确有一名中年人来买了一颗蓝光有机纽扣,并买了一团白线(一角)与一枚缝衣针...... 这人大家认识,是邻县Z某,30多岁......(后调查,Z某用白线缝上纽扣,用蓝黑墨水染黑白线)
连夜,韩队长与同事立即审讯。
刚开始,嫌疑人Z某还是这几句话。
韩队长问Z某,你上衣上第三个纽扣去哪里了?
Z某指着上衣说:“在啊...... ”
韩队长桌子一拍说:“这一颗妞扣才是你直接上衣上的妞扣,你掉到哪里去了......?
在铁的证据面前,Z某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后经平湖人民法院审判,Z某获十年有期徒刑。
(平湖公安办案认真细致,只有拿出铁的证据,罪犯才低下自己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