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证明(学校盖公章);
2.①申请转入城区学校的于7月10日和8月10日到教育局报名登记,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读;
②申请转入镇(街道)学校的直接向转入学校咨询转学事宜,由转入学校根据本校转学条件和容纳接受能力确定;
转学事宜落实以后,凭转入学校接收证明到转出学校进行电子学籍网上转学登记→打印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手写无效)→转出学校签字盖章→转入学校签字盖章→转出地教育部门签字盖章(同时网上电子学籍审核)→转入地教育部门签字盖章(同时网上电子学籍审核)→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