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市召开政策解读会,对《嘉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试行)》进行解读,明确从2018年5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新的户籍政策。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昱霞对新政中老百姓最关心的几个方面作了解读。
张昱霞
这次的新政中,群众关心的最大变化有2个方面,一方面是准予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全面取消了购房落户面积限制;另一方面是放宽了人才落户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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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
政策内容
全面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允许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条件下,当事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报落户。本省户籍满5年的人员,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解读
新政取消了原先在平湖“买房落户”必须符合的2个条件,即人均18平方米的住房面积和缴纳1年以上社保。但与此同时,新政增加了必须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5月1日后,取得浙江省户籍5年以上人员“买房落户”只需要符合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外省户籍人员“买房落户”平湖,必须符合:
1.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2.拥有《浙江省居住证》。
名词解释
城镇
城镇,是指本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街道和其他建制镇(街道),涵盖平湖8个镇(街道)。
名词解释
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城镇范围内通过购买、继承、赠与、建造等途径取得合法所有权的成套住宅用房,或本市居民在城区、城镇范围内取得的具有合法使用权的由房管部门直管的成套住宅公房或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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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人才落户门槛
政策内容
规范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或者调入人员,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落户办法。调整了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才落户政策,取消了原有缴纳本市社保1年条件,调整为要求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新增符合我市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适应我市市场竞争环境所需人才、效益企业中骨干、留学回国人员、文化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和突出贡献人员落户政策。允许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浙商回归人员父母一并落户政策。
解读
在“人才落户”政策方面,要求在平湖有“合法稳定就业”。主要分3个层次:
1
本人落户
(1)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经商办企业,并经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确认;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同时符合上述3项条件,或《嘉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试行)》规定的其他落户条件。
2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
未成年子女随同迁移落户
(1)符合本人落户规定,同时符合:在连续3年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工作且担任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年以上,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2)经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确认,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符合以上任意一个条件,或《嘉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试行)》规定的其他落户条件。
3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
未成年子女、父母随同迁移落户
经县级以上人力社保、合作交流等部门确认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或浙商回归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或《嘉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试行)》规定的其他落户条件。
名词解释
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
3年过渡期
张昱霞介绍,新政还规定了有“3年过渡期”。按照“从旧兼从低”的原则,如果是在政策出台前购买的房屋,在政策出台后的3年内,符合原政策落户条件但不符合新政落户条件的,可以按照原政策进行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