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新生,分四类,在6月16日(周六)到相应学校报名登记。
1.具有城区户口且父(母)持有学区内住宅用房有效房产权证的新生,到父(母)有效房屋所有权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2.具有城区户口,父(母)城区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或者父(母)城区有房产,但新生和父(母)户籍自新生出生申报之日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无变动的新生,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屋所有权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3.具有城区户口,父(母)持有城区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租房卡且确无其他房产的新生,到父(母)直管公房(或廉租房)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4.仅有城区户口的新生,凭父母城区无住宅用房证明到户口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