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嘉兴买房30天后卖出赚20万】
接盘者怒了交易逃税违法
来源:嘉兴小新 微信号:JXTVSS 2018.05.20
观众王先生给我们来电话,说他买了套二手房,合同签了,定金也付了,结果等到办过户手续的时候发现,一直自称是房东跟他签合同做交易的,根本不是真正的房东,而是个二房东,她从原房东手里买了这套房子,钱都没付清,短短一个月时间,就以高出买入价,二十多万的价格,把房子又卖给了王先生,王先生觉得,自己成了冲头。
王先生是安徽人,来平湖打工十几年,之前一家人都是租房子住,因为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今年年初,王先生决定在平湖买房子。通过中介看中了星湖嘉苑小区一套二手房,有个叫张桂华的女人自称是房东,4月5号,她带王先生去看了房,房子82平米,带一个地下车位。
王先生:要价98万好像,中介发布的。
讨价还价,最终还到90万,看房当天,双方就签了合同,王先生付了五万定金,过了几天又付了20万首付款,双方约定4月12号去过户,过户当天,办网签手续时,王先生发现不对了,因为来的不是之前那个房东张桂华,而是一对上海夫妻,再看房产证,上面根本也没有张桂华的名字。
王先生:产权证和人对不上号了(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杜XX,曹XX,上海的(然后你问他了吗?)没有,中介在那里,根本不容你问,就说马上签字签字就好了,有几个中介,不是一个,就催着你赶快签字签字,照相照相。
在中介的催促下,王先生很不情愿跟对方签了合同,把其他手续也办了,但回家之后,越想越不对劲。
王先生:怎么又跳出这个人来了,应该是张桂华拿着产权证跟我去过户,才符合法律程序。
过户后第二天,王先生就去找小区物业,从物业那里得到确认,这套房子的房东是一对上海人,根本不是张桂华,原来,这个张桂华在3月5号从这对上海夫妻手里买了这套房子,但双方只签了合同,付了定金和部分首付款,刚满一个月,张桂华又把房子转手给了王先生。那么三月份的时候,张桂华买这套房子花了多少钱呢?
王先生:69万多,他说反正签合同了,没办法了,也是上海的,不了解行情。
原房东 杜先生:(张桂华)她转给谁,找谁来买,我阻止不了,对吧,我哪能了解那么多,基本也是默认的,那还能怎么着呢。
69万的房子,张桂华一倒手,短短一个月到王先生手里就变成了90万,王先生很生气,他认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但是这种人就是在炒。
王先生:肯定苦,工厂工资三四千一个月,现在国家利息又在调高,像一座大山一样,但又没办法,你要居住吧,担子再重也要扛下来,小孩子读书,自己居住,照我们工资收入,除去生活必要的开销,基本上五年帮她打工了。
王先生说,这个小区交付不满两年,过户还要好几万,这也许就是二房东张桂华不去过户的原因,王先生认为,虽然张桂华买下这套房子,但是钱没付清,也没过户,照理房子还不是她的,现在张桂华把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卖出来,程序上是有问题的。
王先生:不是你的房子,你最起码要说清楚,把话说清楚。
不光这个二房东张桂华有问题,王先生觉得中介也有问题,因为自始至终,中介都没告诉他,这个张桂华的名字,根本就不在房产证上。
中介 和 记者:(房产证当时你看过吗?)……你…….你直接去司法局去问好了,这些资料都在司法局,你不用问我的。
王先生越想越气,到现在还不肯把剩下的尾款付给张桂华,结果张桂华一纸诉状,把王先生告了,说王先生违约。
王先生:房子是住的,不是炒的,房子造出来是给老百姓住的,不要拿房子去炒,炒来炒去老百姓怎么生活,按国家号召,你这种就是炒房,这样下去,谁还去做事业,马上就变成全民炒房了,这种利润。
记者也电话联系了中介,想跟张桂华了解情况,但对方不肯给电话。
中介工作人员:刚才她的律师说了,不能随便泄露出去的。
而律师认为,上海夫妻和张桂华,张桂华和王先生之间各有一份买卖合同,这两份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原房东和王先生最后的网签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整个交易过程中,实际上有两笔交易,但最终只产生了一笔税金。
浙江国毅(嘉兴)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因为主要目的是为了避税,这份合同就是典型的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应该被推翻,所以整个交易过程应该推翻重来,重新走一遍流程,先由一房东把房子过户给二房东,再由二房东过户给现在的买家,对买家来说,最终的尾款应该支付,但整个交易流程存在问题,他可以向税务机关披露,把交易过程重新推翻掉。(那么他可以要求暂缓支付尾款吗)应该是可以这样操作的。
也就是说,因为中间冒出个张桂华,所以王先生跟上海夫妻的网签合同是无效的,律师提醒,现在有些炒房客和中介,为了节省交易中的税费,买了房后主动要求不过户,等找好下家,让房东直接过户给下家,这样做风险很大,一个风险就是原房东不肯过户给下家,还有一个风险就是,税务部门要找你。
浙江国毅(嘉兴)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因为根据过程,实际上是两笔交易,应当是交两笔税金,但是这样操作之后,只交了一笔税金,等于偷掉了一笔税金,存在被追缴税金的风险。
小新有话说
我也是苦口婆心,隔段时间就要关照大家一声,买二手房,你一定要看过房产证,有没有房产证,房东名字是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一下,这套房子有没有被抵押?去派出所查一下,这套房子里有没有户口?不要只听中介讲。
现在问题来了
平湖市房地产管理处对于这样的中介应该给予怎样的处罚!
请平湖市房地产管理处给平湖市民一个交待!
房产买卖经常上小事说事也太丢你们脸面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