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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岳岳《五环之歌》经蒋大为同意随便改,如今为何又被起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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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18-06-21 08:47:48 , 来自:上海市
 
《五环之歌》是岳云鹏最经典的代表作之一,该歌曲改编自《牡丹之歌》,最早见于2011年岳云鹏与史爱东合作的相声《学歌曲》,后来再次改编后作为宣传曲收录于《煎饼侠电影原声带》。很明显该歌曲是岳云鹏的恶搞之作,自改编至今将近7年的时间了,可如今岳云鹏却因这首歌摊上事了,北京一公司将岳云鹏等单位告上了法庭并索赔经济损失50多万。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岳云鹏这首歌曲究竟有没有侵权呢?《五环之歌》起初是没有经过原唱同意的,唱火了之后岳云鹏才找蒋大为表示歉意并获得谅解。在某综艺节目中,岳云鹏对此事也曾做出回应,他在蔡明老师的引荐下找到了《牡丹之歌》的原唱蒋大为,想当面道歉。可谁知蒋大为并没有,责怪岳云鹏,反而放出话:随便唱,随便改!

  此事在蒋大为的口中也得到的印证,同样也是在某综艺节目中,蒋大为对于改编的《五环之歌》表示理解,他说小岳岳是相声演员,相声讲说学逗唱,其中一项技能就是改编经典,因为经典所以才改编,因为大家都会唱。也就是说原唱蒋大为确实是同意了小岳岳改编的《五环之歌》。

  说到这里,有很多网友不解,既然《五环之歌》的原唱也同意了,岳云鹏也在公开场合唱了这首歌有七年了,为何如今突然因改编被起诉呢?其实也不奇怪,虽然蒋大为同意小岳岳改编,但蒋大为只是原唱,并非绝对拥有《牡丹之歌》的版权,所以蒋大为同意并不代表小岳岳就一定有权改编,况且还只是口头同意改编并没有书面授权。

  另外,小岳岳虽然唱了很多年,但基本都是用于各种综艺节目表演,并非直观的用在商业方面。而这次被起诉的是改编的《新五环之歌》,该歌曲是用在代言美团外卖所改编的歌曲。也就是说岳云鹏改编别人拥有版权的歌曲用来赚取商业利益,所以这是岳云鹏被起诉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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