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关于嘉兴港区新增载客电动三(四)轮车、机动三轮车和拖拉机禁行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正式实行。
乍浦正在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
7月以来,港区交警大队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治安管理中心、乍浦派出所等多个部门全面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如何判断购买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答:从根据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相对旧标准来说,新标准明显放宽了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电机功率等方面的限定:
1、关于脚踏功能:不变,依然要求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2、关于整车质量:放宽,由40kg调整为55kg(含电池)。
3、关于最高车速:放宽,由20km/h调整为25km/h。
4、关于电机功率:放宽,由240W调整为400W。
若电动车技术指标超出新标准,可能会被认定为机动车。
新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目前还是按照原有标准进行鉴定。
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港区制定了自然报废、发放报废补贴、代办托运等解决办法。广大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可自行前往雅山中路报废点(原乍浦小学处)申请报废。
截至目前,共报废不符合标准电动三(四)轮车771辆,代办托运74辆,拆除雨棚10余个。
Q
不符合电动车标准的车辆在
禁行区域内行驶会被处罚吗?
A 当然会了!
一、驾驶电动车有违法载人、逆向行驶、违法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处以罚款。
二、驾驶电动车在机非隔离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通行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将车辆移至指定地点,接受安全教育。
三、驾驶安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
四、驾驶电动车载人3人(含)以上上道路行驶的,经检验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五、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作为“电动车大军”的重要一员,很多“外卖小哥”都骑着电动车穿梭于港区的大街小巷,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埋下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港区交警大队为美团的“外卖小哥”们组织了一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专门强调了非机动车驾驶过程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速、逆行、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呼吁全体骑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珍爱生命 铁拳护航”进行中
希望各位电动车驾驶员
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不要驾驶超标、违规的电动车
支持、理解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共建共享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嘉兴港区公安,看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