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金色华庭36幢1单元301室房产、车库及装修等财产,房屋建筑面积210.6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94.74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15.907平方米)、车库产权面积59.93平方米,土地面积56.42平方米,建造年份2013年。 /U)w:B+p/g 2.权证编号或相关法律文书情况:房权证00241471、00241472号,土地权证:平湖国用(2015)第00340号,终止日期2077年11月3日止。 L]#J?lE& 3、限购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房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 f9D7T|J?10 4.水、电费及过户税费或物业费的承担:标的物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原产权人可能欠缴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uavts9v< 5、租赁情况:原被执行人家人居住,现空关。 9L?EhDcDV 拍卖财产调查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平湖市正元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报告)
拍卖财产调查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嘉兴联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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