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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平湖市2户低保家庭在市房管处抽取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于钟埭街道阳光嘉苑。为方便群众“跑一次”办结,此次抽签现场提供了租赁合同签订服务,保障家庭抽取房源后随即签约。令2户低保家庭没想到的是,他们抽取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套计算仅需每月1元。 ]:/Q]n^
这2户低保家庭享受到的“福利”政策,源自今年1月平湖市出台的《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的通知》。 lCHO;7YHX
为切实降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该通知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之前政策,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公租房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3元,现在租金降低为多层住宅每月1元、高层住宅每月2元,租金按套计算,不计面积。因此,这2户抽取多层房源的低保家庭每月仅需缴纳公租房租金1元。 2T[9f;jM'
另外,公租房实行年审制度,经年审确认保障家庭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但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按照收入标准收取差异化租金。 xFg>SJ7]
自今年年初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调整以来,平湖市已新增12户低保家庭享受到租金每月每套1元的优惠政策,而原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这一住房保障资格的低保家庭在通过资格审核之后,也已按照新标准对租金进行调整。截至目前,包括今年新增的12户低保家庭在内,平湖市累计共有215户低保户家庭享受到了这一福利。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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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嘉兴日报》平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