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一位73岁老年人来咨询,我问其什么事?
原来老头是农村人,在城市工作,并安排公租房,后参加房改为私房。
2005年儿媳妇要闹离婚,为了安扶儿子家庭,经老夫妻与儿子、儿媳妇商量决定:
将这套房改房更名为孩子名下,份额为:孙子80%、儿子10%、儿媳妇10%。
老伴是农民,无退休工资,现糖尿病晚期在重症监护室......
儿媳妇要离婚、孙子要与父亲“断绝父子”关系......
现老头想咨询将房子重新归自己名下,将房子卖掉为老伴治病......
这事就难办,按我看法是改不过来,让他去咨询律师......
估计,律师也无法有满意的答复。
老年人的老窝千万不要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