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怀疑:法规是不是被执行得有点过分了:1.拿路口三十米直线不让变道被拍照处罚来说,在没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变变又何妨呢?2.宽敞的大马路装了那么多的铁栅栏,让机动车非得开好长一段冤枉路,多排了好多二氧化碳么,也人为的增加了路口的拥堵,因为有些车辆必须掉头;3.大部分的交通违法是瞬间的违法,不对其他人构成伤害,客观上不造成损失,法规条例只应在事故裁决时适用,作为一个判定依据。 '2rSX[$tf
一个有趣的现象 是:胜利路向西往嘉兴方向右转弯专用道自从六月底七月份装了非机隔离栏杆后,每天早上七点多右转弯车辆就不得不排队了,一辆挤一辆乱哄哄,而在没有装栏杆时车辆排队是几乎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