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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的对干部的一、二、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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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22-03-10 16:17:40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在六十年代中、后期,对县、公社、大队干部有一、二、三要求。
   为了密切联系群众,不忘为人民服务本职,中央对县、公社、大队干部提出:
   县级干部全年参加劳动不少于100天;
   公社干部全年参加劳动不注于200天,
   大队干部全年参加劳动不少于300天。
虽然不一定绝对是一、二、三,可基本上能够完成不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