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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 ! 平湖新居民看过来! 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29日期间 留在平湖的新居民员工 可以申报加分啦! 符合2023年积分制条件且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市公办幼儿园、公办学校的新居民,自发文之日前已在本市企业务工且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29日期间留在平湖的新居民员工(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系统为准)。
2023年新居民入学积分个人总分基础上加5分(父母双方可累计加分)。
1.《平湖市企业春节留平新居民员工积分入学加分申请表》1份;2.《平湖市企业春节留平新居民员工积分入学加分申请汇总名册》1份。
1.新居民员工于2023年1月30日开始,截止至入学(园)报名前10日,向所在企业提交申请表;由企业初审确认汇总,交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经发办、农业办等)或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2.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申请表交由申请人保存;汇总名册由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经发办、农业办等)或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留底上报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3.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新居民入学积分个人总分的基础上一次性加5分。(父母双方可累计加分)。
附件:1.平湖市企业春节留平新居民员工积分入学加分申请表 2.平湖市企业新居民员工积分入学加分申请汇总名册 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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