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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小孩谣言又“作妖”!公安机关: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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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25-04-03 14:30:05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20246月,西双版纳网警巡查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有人在街上把小孩抢走,人已经被派出所抓了,让市民提高警惕”的信息,引起网民关注,评论区内部分网民对社会治安形势表示担忧。经迅速核实,全州辖区内未发生相关警情,该信息系谣言。警方通过进一步工作查明,信息发布者李某某在网上看到上述视频文字后,未经核实甄别就随意转发网上,给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发布网络言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将给予严厉打击。请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