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们看看廊下的政策 $0*47+f
(一)明确相关目标 p&4n3%(R@
Lq [wabF
(1)明确任务总量:至2022年底,共计232户。 {6n \532@
OV/FQH;V
(2)明确重点推进区域:优先推进“三高”沿线、生态敏感区域以及规划农村居民点范围以外的分散居住户,重点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农户。 V1:3
iTt=aQjd
(3)明确安置地块:进城镇集中安置点近期为万春苑。农村平移集中居住点,近期至2022年位于勇敢村特色民居东侧,景钱路北侧,规划面积140.8亩。远期镇规划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点位于勇敢村和景阳村。规划保留农村居民点范围内的农户试点在保留区域内开展集中居住。 P\s+2/
<kSaSW
(4)明确推进方式:采取农村平移集中居住、进城镇集中居住、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相结合。 Eo Urc9G2
KNg5Ptk
(5)明确安置原则:以农户自愿为原则。 :7ngVc
6J
5)4^bk
(6)明确人口认定:根据市政府第16号令、沪府规〔2019〕21号文以及金山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1+7”政策文件予以认定。 ?8, N4T0)
j?,*fp8
(二)明确安置路径 2wBU@T1
1.农村平移集中居住 {@#L'i|
Q$vr`yV#=6
适用范围:符合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的区域。 84!4Vz^
V`M,d~:Pr"
准入条件:合法合规取得宅基地、具有宅基地资格权,可自愿申请向镇规划农村集中居住点居住(至少有1名农业户口)。 ,>UmKrYo
}}1/Ede{5
建房要求:5人及5人以下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6人及6人以上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楼房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0米,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3米,层数不得超过3层,取消辅助用房。 d*>k
]X@G
`az`?`i7
集中居住点内建房应符合廊下粉墙、黛瓦、观音兜的传统建筑风貌要求,原则上采取双拼和多拼形式建房,并由农户自行建设。集中区域内市政配套建设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 Ozv.;}SE
DXz8C -
补贴标准:以平移搬迁协议中实际测算数为准,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户(13.5-15万)。 Uu
X"AFy~\
spx;QLo
2.进城镇集中居住 e1loI8
gk z#kiGF
适用范围:全镇范围内,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农户,重点推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撤并区范围内的农户。 Dq?HUb^X
nwo!A3w:
准入条件:对于合法合规取得宅基地的农户,可自愿申请进城镇安置社区集中居住。村经济合作社同步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承包地和自留地的经营权全部委托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 M([H\^\:
f`,Hr?H
安置面积:核定安置面积以户为单位,农业户口4人及4人以下为180平方米,每增加1人则增加20平方米建筑面积。鼓励农户按照核定安置面积以“1套房+货币”的形式进行安置,因实际安置面积不足核定安置面积或因房屋套型超出核定安置面积的部分,农户可进行货币交易,货币交易单价参照市场价格,具体交易单价由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7S2F^,w
3.宅基地有偿退出 /
3k\kkv!
N 9&@,3
适用范围:全镇范围内,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农户。 E)hinH
2A%T!9J3
准入条件:拟退出的宅基地应已确权登记或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村民住宅用地,拟申请退出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人应具备他处基本住房保障。 >>bYg
5 WppV3;
补偿内容与标准:房屋价值补贴。按照正屋间数予以补贴,正屋间数6间以上的(含6间),一次性补贴50万元/户;正屋间数4间以上的(含4间),一次性补贴45万元/户;正屋间数少于4间的,一次性补贴40万元/户。宅基地退出补贴。按照宅基地批准面积计算,批准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的(含180平方米),一次性补贴150万元/户;批准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含150平方米),一次性补贴145万元/户;批准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补贴140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