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显示,2016年,我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530元,与2015年的51892元相比,增加3638元,增长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 ;Rf'P}"]
其中,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就是国有、集体制的企事业单位,比如说公务员、国企员工)年平均工资为71767元,与2015年的66077元相比,增加5690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私营单位(简单说来相当于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4321元,与2015年的41898元相比,增加2422元,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