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七杂八
:没收的车怎么处理呀
(19-4-15 20:32)
DwQp$l'NfW
HJ(=?TU 目前尚未看到平湖警方的处理意见。但是平湖公安对
“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登记,怎么办?”的问题是这样解读的——
(jt*u (C&Y 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已全面截止,但还有部分群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因各种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登记,现在这些车还能上道路行驶吗?
f61]`@Bk 这个问题是群众最为关心的。公安机关从尊重历史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制定实施过渡期政策时就给予了足够考虑。
%0go%_ 首先,在过渡期政策出台前(即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今年3月31日前允许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车辆可继续行驶到2021年12月31日。
Ez wF`3RjK 其次,2018年11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不允许备案登记,车主可以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X]>[Qz)K^ 第三,去年11月1日前购买了超标电动车,因特殊原因在今年3月31日前错过了备案登记期,允许当事人在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补办备案登记手续。
4月15日新国标正式生效实施后,公安机关停止办理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并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cbY3m Sfn* 4月15日开始,未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
M |aQ)ivh3 另外,
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车辆,应于5月15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对已登记的车辆,应按照非机动车做好路面管理。
<4S F~i lp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