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先生 反映时间: 2019-01-12 18:51 l))Q/8H
反映内容: 当湖街道大桥路56号南苑一品小区旁边的一处足浴店门口的车位都装了地锁,这些车位是经过相关单位同意的么?作为住在该小区的业主,很不理解,请相关单位解释下。另外,大桥路沿街商铺,每日开业后都将自己的电动车或者其他物件摆在车位上,以防止外来车辆停在他们店铺门前,影响生意,众然他们的心理我们可以理解,可是这种做法是不是太不道德了,如果城管视而不见或者不对这些人加以劝说甚至处罚,当初划这些车位意义何在? f!{@{\
反映附件: !*f$*,=^
编号: ﹝2019﹞101号 受理时间: 2019-01-14 16:18 h-kmZ<p|^
答复单位: 规划建设局(人防办) 答复时间: 2019-01-21 16:55 x[0O*ty-*<
答复内容: 袁先生,你好,经我局物管处了解,你反映的南苑一品小区商铺前车位位于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属于小区公共停车位。由于该区域车位经常被外来社会车辆占用,小区商铺及住宅业主对此意见比较大,故小区物业公司会同小区业委会及部分业主商议后,决定对该区域公共停车安装地锁,如业主需要停放车辆可告知小区门岗人员,门岗人员将安排业主停放。对“商铺经营户用电动车及其他物件擅自占用车位”的情况,物管处已要求物业公司与商铺经营户沟通,告知禁止擅自占用车位,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确保该区域车辆停放规范、有序。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sOa